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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五)保险与担保处
  
  拟订全市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保险业、典当业和担保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保险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市保险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属保险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典当机构的设立、变更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3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长5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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