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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基[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宣传与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各区县教委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做好信访工作,确保首都社会稳定。
  
  附件:北京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中旬
  
  市教委发布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
  
  
  
  4月下旬
  
  各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经区县政府批准的本区县入学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发布。
  
  
  
  5月7-8日
  
  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5-16日
  
  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22-23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6月7日开始
  
  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6月12-13日
  
  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
  
  
  
  6月17-18日
  
  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6月19-20日
  
  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6月26日前
  
  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6月27-28日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6日前
  
  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名单审核下发。
  
  
  
  7月9日开始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5日前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
  
  
  
  9月15日前
  
  小学完成新生数据录入工作,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
  
  
  
  9月30日前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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