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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文化局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文化局机关及各区县文委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文化局自2010年4月12日起,局机关及各区县文委办公时间进行调整,以下为具体办公时间:
  
  
  
  
  
  机关名称
  
  办公时间
  
  
  
  北京市文化局
  
  9:00-12:0014:00-18:00
  
  
  
  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9:00-11:4513:30-18:00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3:30-18:00
  
  
  
  崇文区文化委员会
  
  9:00-11:3014:00-17:30
  
  
  
  宣武区文化委员会
  
  9:00-11:3013:30-18:00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4:30-18:00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9:00-11:3013:30-18:00
  
  
  
  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4:00-18:00
  
  
  
  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4:00-17:30
  
  
  
  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3:30-18:00
  
  
  
  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4:00-18:00
  
  
  
  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9:00-11:3013:30-18:00
  
  
  
  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8:00-11:3014:00-18:00
  
  
  
  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9:00-12:0013:00-18:00
  
  
  
  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8:00-11:0013:30-17:00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
  
  8:00-12:0013:30-17:30(夏季14:00-18:00)
  
  
  
  怀柔区文化委员会
  
  8:00-11:3013:30-17:30
  
  
  
  密云县文化委员会
  
  8:00-12:0013:30-17:30(夏季14:30-18:30)
  
  
  
  延庆县文化委员会
  
  8:00-12:0014:00-18:00
  
  
  
  燕山文化卫生分局
  
  8:30-11:3014:30-17:30
  
  
北京市文化局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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