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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震害防御处 负责组织地震小区划工作及地震小区划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负责震害预测工作;组织管理震害防御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居、社区、学校、企业防震保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负责防震减灾图书资料、声像资料的编辑与管理。 (五)应急救援处 拟订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拟订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建立和管理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指导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负责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地震局事业编制3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