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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对区县的指导服务。深入区县建管工作实际,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升全市建管整体水平。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机构经费保障问题。协调编制管理等部门,制定区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并抓好督促落实。 (四)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向好态势 加强政府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考核机制,试点安全协管员制度。制定监督工作手册,规范监督程序。组织监督人员集中培训。实施开工前提条件审查办法,加强事前预防性巡查。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联动审查管理机制,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实施安全许可与资质许可联动。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的底限数量。界定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持证上岗规定,建立安全行为记录。完善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标准“图”例。健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激励机制。在市级文明工地全面推行现场电子监控。提高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额度。完善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提高保险赔付标准。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处置体系。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关键环节把关,开展施工特种设备、钢管、扣件等专项整治。 抓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完善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行“平安卡”等形式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五)推动工程质量水平再提升 建立全过程质量监管机制。突出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大型市政、大型公建等工程的质量监督,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积极开展无质量通病住宅创建活动。开展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建立重点工程质量专项档案和深基坑、高切坡、高边坡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施工、监理企业质量行为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评标内容。探索工程质量保险。 强化监理、检测行业管理。推进《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建立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完善监理合同备案制。开展检测机构资质复查,加强“飞行”检查,建立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和检测报告备案制度。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调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布点规划,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和管理。 (六)强化工程造价指导作用 完善标准定额体系,参编全国轨道交通费用定额,编制重庆市轨道交通计价定额,出台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修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工程造价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机制。加强工程实施中的造价管理,构建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平台,开展工程结算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约毁约行为,打造“诚信建筑”。 (七)高质量完成对口援建任务 按照今年5月12日基本竣工、9月30日交付使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崇州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援建成果和先进事迹,展现直辖市建设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