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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并结合规划编制,制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棚户区改造的具体项目、规模、改造方式等,及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及参加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年度目标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