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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10]21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增漳浦、诏安、南靖县加油站布点规划和新建大田县均溪镇、华兴乡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

漳州市经贸委,龙海、大田县经贸局:
  
  你们分别上报的《关于增补漳浦县南浦乡、马坪镇、诏安县梅洲乡加油站规划网点的请示》(漳经贸市场[2010]55号)、《关于南靖县金山镇增补加油站规划网点请示》(漳经贸市场[2010]56号)、《关于请求对新建加油站规划点给予确认的请示》(田经贸[2010]15号)悉。经研究同意:
  
  一、在福建省2005-2010年加油站发展规划中,在漳州市新增4个加油站规划点,建设地址:漳浦县南浦乡新龙街、漳浦县马坪镇后康村、诏安县梅洲乡、南靖县金山镇(国道319线128公里处),地区规划编号284、285、286、287,具体位置待我委另行确认。
  
  二、对符合《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布点要求,位于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城区过境公路出口处),大田县华兴乡华安村处各新建1座加油站,予以确认。
  
  按照我省加油站规划管理相关规定,今后取得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城区过境公路出口处)规划点土地使用权建设加油站的投资者,应按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秩序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7]900号)要求,在我省无加油站的农村乡镇投资新建1个加油站,方可向我委申请该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新建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请大田县经贸局协调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将上述要求告知该规划点土地使用权投标者,并正式通知中标者。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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