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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要明确责任划分:结合行政区划和相关排水系统的服务范围,浦西以制造局路和瑞金南路为界分为黄浦片、卢湾片、徐汇片,分别由黄浦区、卢湾区和徐汇区负责,市排水公司协助;浦东以长青路、白莲泾为界分为3片,由浦东新区负责,市排水公司协助。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进一步细化保障方案,并将巡查、抢排、信息等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并上图、列表,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三要落实保障措施:围绕“确保人员出入安全、道路交通通畅”的目标,力争做到一般天气下区域内排水通畅、积水及时排除、交通不受影响;极端天气下雨中强排,雨停2小时内排除积水,不发生伤亡事故。要按照预案做好世博园区内外的对接:预警发布后,要落实专人巡查、量放水人员到位,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生积水后,抢排队伍要迅速到位组织排水,并落实增援队伍;处置完成后,各区县要向市防汛指挥部值班室及时上报情况,统一报送相关信息。 在抓好世博管控区周边区域防汛保障的同时,根据往年的积水情况和各区世博配套设施的布局,各区县还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排水保障工作:一是世博外围通道(即与专用通道连接的主要道路)及配套的“P+R”停车场(如松江的大学城、嘉定的安亭等共8个)、旅游集散地、世博会重要接待场所;二是黄浦江沿线越江通道(隧道);三是轨交12号线等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四是地铁车站等重要的公共地下空间;五是各区县的易积水点。汛前,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战要求,将上述区域的配套设施情况、巡查制度、应急处置队伍、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上图(作战图)、列表(责任分解联络表),做到“情况明、方案细、信息畅、处置快”,确保积水少、退水快。 四、严阵以待,合力处置各类防汛突发事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天有不测风云,抢险要常备不懈。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已建成徐汇、浦东、崇明等6区1县12个储备仓库的基础上,各区要建立完善本级防汛物资中心仓库,并备足储好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对今年新购置的16台移动抽水车,市防汛办要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并把世博园区和周边地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各级各类专业抢险队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组织、装备等准备,着力加强抢险队伍的日常培训,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专业处置的实战能力,随时承担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世博期间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难以预料。从今天起,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反复检查、监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入汛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专人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加强互动联动。要进一步密切与驻沪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和新闻媒体的联系,不断增强防汛防台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并重视做好市民群众的信访办理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汛期,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特别是对灾情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五、转变作风,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 防汛防台是一项人与自然灾害的斗争,工作面广量大,事关百姓安危,任何疏忽或懈怠,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花架子。在世博举办的特殊时期,更是要发挥特殊精神、作出特殊努力,始终保持不退缩、不懈怠、不言败的精神状态和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不可因糊涂迟钝、推诿扯皮、得过且过而留下防汛隐患,造成难以挽回的遗憾。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彰显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品格,带好队伍,加强管理,跨前一步抓好工作对接,举轻若重抓好工作落实,不扯皮,不溜肩,不懈怠,随时应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和风险。各项工作要在“及时”和“精细”上下工夫,抓工作、抓落实的作风要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绝不能凡事大而化之,“说过了等于做过了,做过了等于做好了”,马马虎虎做事,简单应付交差。如果在这个时候出了责任事故,谁也保不了、谁也包不住。特别是在黄浦江防汛墙和一线海塘、泵闸保障上,要确保万无一失,不能出任何责任事故。对思想麻痹、工作马虎,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在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中,各区县和各级防汛组织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俞正声书记的号召,在世博决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汛实战中展现共产党员无私忘我、甘于奉献的真风采,全心全力确保防汛安全、服务世博大局。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防汛工作会议的要求,对防汛防台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齐心协力确保今年的防汛防台安全,为举办世博盛会、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于4月28日前报我部,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