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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充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函[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0年4月7日13时40分左右,峨眉山市乐都镇顺江采石场山体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4人被埋。去冬今春,天气干燥、少雨,山体干裂,近段时间,雨水增多,可能导致一些山体滑坡和垮塌事故发生。为认真吸取峨眉山市事故教训,搞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从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立即检查,整治隐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生产作业场所,大力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建立边坡和强化排土场监测监控措施,不断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现场监管力度,责令施工单位和业主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及时上报重大隐患、险情。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能力范围内的隐患能即查即改,彻底消除;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制定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治未彻底的在建和生产项目要责令停工整顿,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要以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为重点,扎实开展“两检查、两整顿、两提高”活动,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砖厂、采石场、河砂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输送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落实《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一证多采、越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对已关闭取缔非煤矿山的督查,严防重起炉灶,死灰复燃。要依法从严处罚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搞好源头治理;因非法违法建设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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