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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上海市奖学金政策是市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奖学金用于奖励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目的是进一步激励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刻苦学习、提高技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主要内容 1.范围与条件 凡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品学兼优,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 学生申请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3)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2.比例与标准 奖学金比例按在校生的5%,分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按各学校获奖总人数的20%、30%、50%比例分配。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元。 3.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免费教育、国家助学金或专业奖励金。 三、操作办法 1.上海市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市教委按各学校在校生总数5%的比例下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具体分配表见附件1)。 2.申请程序。符合上海市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或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提出本校当年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填写《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2),报校领导集体评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备案。 3.时间节点。2010年5月20日前,各学校将本校评审通过的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送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401号)备案。10月份学校将本学年发放的上海市奖学金数额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四、开展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要求。各校主管单位要指导所属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经费管理。上海市奖学金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市教委将对此项工作完成出色的学校给予表彰,对因工作失误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或严重违规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与市教委联系。 附件:1.2010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学校名称 学校主管单位 获奖人数 上海市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总计 7484 1496 2253 3735 区县教育部门 3176 635 956 1585 行业主管部门 4308 861 1297 2150 区县教育部门主管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金山区教育局 330 66 99 165 上海市金山食品工业学校 金山区教育局 58 12 17 29 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青浦区教育局 173 35 52 86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青浦区教育局 14 3 4 7 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奉贤区教育局 102 20 31 51 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 嘉定区教育局 201 40 60 101 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 崇明县教育局 141 28 42 71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闵行区教育局 76 15 23 38 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 闵行区教育局 121 24 36 61 上海市燎原中等专业学校 闵行区教育局 25 5 8 12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徐汇区教育局 70 14 21 35 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 徐汇区教育局 39 8 12 19 中华职业学校 卢湾区教育局 65 13 20 32 上海长乐霍尔姆斯职业学校 卢湾区教育局 13 3 4 6 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 卢湾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