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5-01
【法规编号】 475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劳动节放假和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2010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
  
  各区县、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加强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工作时间从5月1日起调整为: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5:00--18:30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