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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投资[2010]41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0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张家口、承德市发展改革委,怀来县发展改革局,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在3月初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培训会上,我委明确要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在3月20日前上报,但到目前为止,仅有两家企业上报。按照省发改委和省国资委协商意见,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所在市发改委上报,同时抄报省国资委,由省国资委出具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上报材料主要包括:
  
  1发展改革部门的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
  
  4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6项目各出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7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为确保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请你们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并落实有关支撑性文件,尽快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便完成项目评审和批复,并按政策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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