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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中总协[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赴日本举办《投融资理论与实践》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常务理事及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人材强国战略和党中央关于“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的教育培训原则,借鉴发达国家财务管理先进理念和运行模式,积极应对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增进我国总会计师队伍及其后备人员的履职能力,促进企业全面、可持续、良性的发展;在认真总结以往历年国(境)外培训班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继续组织赴国(境)外专题培训班。并继续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合作,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批准,将组织企事业、机关、院校、中介机构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总会计师等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赴日本国举办《投融资理论与实践》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编号
  
  名称
  
  人数
  
  培训天数
  
  派往国家
  
  出团时间
  
  
  
  1
  
  《投融资理论与实践》专题培训
  
  25
  
  15
  
  日本
  
  9-10月份
  
  二、课程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专题培训内容主要是:
  
  1、资本运营实务。
  
  2、企业投融资管理法则与流程。
  
  3、中国投资企业融资技巧和投资风险防范。
  
  (二)考察项目主要是:
  
  1、考察日本国应对金融危机情况。
  
  2、考察参观一家世界知名企业和一家中国在日本国投资企业,交流成功融资的经验。
  
  3、走访一家行业协会,介绍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培训以专家授课为主,辅以介绍座谈、互动研讨和实地考察等。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政府机关、院校、科研、中介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包括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要求爱国忠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经费来源
  
  派员单位自筹。
  
  五、报名办法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项目要求,赴日培训班一般为每期25人、15天。请各单位按照选派人员要求,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28日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需详细填写《拟派出国(境)人员情况表》(日本)(见附件一),报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报名表填好后,请先行传真至协会培训部,原件随后再以特快专递寄至。协会收到本报名表并经核实后,将与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六、出国手续办理
  
  培训班参训人员原则上持因公普通护照。申请办理因公普通护照所需的《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出国(境)任务批件》和《征求意见函》等,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统一下达;境外邀请函和费用明细,亦由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会同境外邀请接待单位下达。
  
  因公普通护照的签证申请:
  
  日本:本人所在单位属日本驻华使馆北京领区的,由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办理;不属北京领区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外事部门办理。
  
  参训人员及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请按我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因公普通护照的申领和《出国(境)任务确认件》、《政审批件》、《签证申请表》、2张2吋白色背景彩色人像正面照片等有关材料的填报和备送,以及团费的汇付。
  
  参训人员如需要持因私护照,需自行办理护照申领和到所在领区的领事馆申请签证等事宜。申领因私护照和申请签证所需的邀请函、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资料,将应报名参训人员要求,商境外邀请接待单位提供。
  
  七、费用标准及缴费办法
  
  (一)费用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人员经费标准执行(见附件二)。
  
  (二)相关费用汇缴时间:
  
  国内费用:在接到报名确认通知时缴纳;
  
  国外费用:在办理完护照后缴齐;
  
  国际旅费:在办理完护照后按当期国际航班票价计算。
  
  注:进入签证申请阶段后,参训人员因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退团的,预收的团费将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后返还。
  
  八、汇款方式
  
  户名: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花市支行
  
  帐号:01090333300120105060462
  
  九、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14-A室
  
  邮编:100142
  
  电话(传真):010-88191832,88191867
  
  联系人:姚国贤、桑立强
  
  单位: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一号
  
  邮编: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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