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开展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科技金融试点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区域经济和基层科技事业发展的能力,加强核心业务培育和联盟建设,经研究,拟在生产力促进中心范围内分别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试点和服务科技金融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参与试点的中心必须是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或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年以上。
  
  2.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的中心,应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民技能和创业培训、农业信息化、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具备跨区域开展合作交流的能力和基础,能够为业务联盟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
  
  3.参与科技金融试点的中心,应在科技投融资、科技担保、上市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具备跨区域开展合作的能力和基础,能够为业务联盟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推荐程序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组织对本辖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初评,按照新农村试点推荐2家中心、科技金融试点推荐2家中心的要求,确定推荐名单。
  
  2.请于2010年5月17日前将推荐函及所推荐中心的基本情况、开展相关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送至或寄至我司和火炬中心,各1份。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高新司
  
  联系人:沈颖,电话:010-5888156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2.火炬中心
  
  联系人:李楠林,电话:010-685745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