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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课堂的师资力量,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今年国家汉办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国外任教,请各单位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0年4月26日-5月16日 二、岗位情况 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160个,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shizi.chinese.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或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1)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陆www.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二)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省属高校将上述推荐材料报送我厅国际交流处,由我厅汇总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部。部属高校直接报送教育部。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交至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教师选拔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录取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其他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杨莉莉 电话及传真:0731-84715481 附件: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 为适应孔子学院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志愿者教师应符合中国国家汉办关于志愿者任职资格的要求。 3、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4、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 5、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6、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8、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9、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