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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林业园林局、城管局、能源办,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小城市承载能力,推动我省城镇化持续稳定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0]235号)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四川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我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提高中小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省中小城市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为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根据我厅统一部署,同步组织开展本地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规划》确定分地区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计划和相关资金安排提供依据(有关规划要求附后)。 鉴于成都市的《规划》编制涉及规划、建设、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城管、能源等多个职能部门,请成都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此次《规划》的编制。其余各市(州)的《规划》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此次《规划》编制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地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我厅,以便将有关需求及时纳入《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各地牵头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于2010年4月30日前传真至我厅规划处、城建处和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研中心)。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李根芽,城建处黄洁 联系电话:85535302(兼传真),028-85537815(兼传真)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研中心):高黄根 联系电话:13980951230 电子邮箱:ghg80951230@163.com 附件: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名称 *****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 二、规划期限 2011-2015年。 三、规划范围 中小城市包括:到2009年底,本地所辖的城区户籍人口50万以下的设市城市,全部的县城。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热(高原地区)、园林绿化等设施。 四、编制原则 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评估本地区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情况,针对“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建设需求和重点任务,为科学、合理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基础。 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基础设施完善的目标、规模、标准、投资需求和实施计划,加强对建设条件、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估算的审核。基础设施的完善要充分考虑城市规模、已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坚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要根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基础设施完善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和过度超前。 五、编制组织 各市(州)的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州)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应要求各相关的中小城市(县城)的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市(州)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 六、编制内容 (一)总则 结合本地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分析完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对推进本地城镇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的意义和作用,深入剖析基础设施对中小城市发展存在的制约,提出本地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现状与问题 分析本地中小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发展状况,各专项基础设施现状建设、投资情况和发展水平,总结经验教训,归纳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制约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