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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7号令),为确保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测试机构水平,我部将检查确定一批为新化学物质登记提供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测试机构(以下简称新化学物质测试机构)。 申请列入我部化学物质测试机构名单的单位,应为在近两年内开展过新化学物质生态毒理学测试或模拟试验,有开展测试必须的场所、供试生物驯养、试验设施以及与申请项目相应的分析仪器,能够按照《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和有关测试要求完成生态毒理学测试,拥有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证书,并且是依法设立的测试机构。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均可于2010年5月5日前将《化学物质测试机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提交我部污染防治司。对于通过材料预审的单位,我部将于2010年5月-8月进行检查确定。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臧文超王一喆 (010)66556288 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黄星刘纯新 (010)84915287 附件:化学物质测试机构申请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化学物质测试机构申请表 申请机构:(盖章) 地址: 申请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环境保护部实施化学物质测试机构检查的重要资料,请认真填写,保证内容真实,除签字项外,其他各项内容应用仿宋字打印。 二、本表所有标明盖章处,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三、具有法人资格的申请机构填写本机构全称;隶属其他法人单位的机构,应将具体的申请机构名称置于法人单位名称后面,例如“××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四、具有法人资格的申请机构在隶属机构一栏填写上一级主管部门;不具法人资格的申请机构,填写其依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五、选择项请在相应的□中打“√”。 六、申请机构人数是指实际从事测试的总人数(不含隶属机构人数)。 七、电话和传真号码均应填写区位号。 八、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申请表中所列的报送材料具体文本。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邮寄到环境保护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九、邮寄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化学品处王一喆(收) E-mail: wangyz@craes.org.cn;huangx@crc-mep.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黄星、刘纯新 联系电话:(010)84915287传真:(010)84913897 申请机构名称 中文 英文 隶属机构 通讯地址 邮编 申请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企业 □ 其他 申请机构人数 是否按GLP要求运行及开始时间 □ 是 □ 否 法人代表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电话 传真 申请机构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电话 传真 质量保证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传真 电话 申请类别 □ 首次申请□ 整改后复申请 □ 其他 申请测试项目(可加附件) 申请机构所属法人(签字)申请机构所属法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需 报 送 的 资 料 1. 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 机构概要 3. 组织机构图 4. 试验设施平面示意图 5. 最新的主计划表 6. 测试机构相关负责人简历(见附表1) 7. 人员基本信息(见附表2-1)及培训情况(见附表2-2),人员构成情况(见附表2-3) 8. 用于新化学物质测试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见附表3) 9. 标准操作规程目录(见附表4) 10.机构GLP运行情况报告 11.既往接受环境保护部检查和整改情况 12.完成或正在开展的试验项目清单 13.其他(已经通过的认证、获得的各类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不具备相关资料的项目在备注中说明。 备注 附表1: 测试机构相关负责人简历 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教 育 与 培 训 经 历 工 作 经 历 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中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机构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和质量保证负责人。 附表2-1: 人员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分工 职称 本领域工作时间 1 2 3 … 附表2-2: 人员培训情况 序号 姓名 时间 地点 培训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