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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各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4月中旬前一并贯彻落实到各煤矿企业。 附件: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部署要求,省煤炭局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强基固本、落实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来山东视察时重要指示精神和鲁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整体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发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局面。 (二)总体思路。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项责任”,狠抓“两个薄弱”,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四大战役”。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两项责任”,即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狠抓“两个薄弱”,即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有效控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矿震)防治工作,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开展“四大战役”,即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 (三)工作目标。全省煤矿原煤事故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力争保持去年水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零星事故,实现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分春、夏、秋、冬四大战役。 (一)春季战役:开展保“两节、两会”集中行动。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重点落实“两节”、“两会”的安全防范措施;逐级签订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煤炭企业,为全年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二)夏季战役:结合煤炭行业特点,积极参与和落实“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组织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氛围;组织对全省煤矿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重点设施进行“诊断式”检查。编制和实施雨季“三防”工程计划。抓好演练计划的实施,所有煤矿今年要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组织两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一次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三)秋季战役:开展汛期防范自然灾害事故集中行动。针对高温和汛期多雨的特点,重点抓好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技术防治工作,强化重要时期、特殊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围绕国庆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冬季战役:开展冬季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麻痹松懈思想,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凡完不成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不得参加评先树优,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三、重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局鲁煤安管[2010]1号文件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