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地[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10年第一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开发区管委会: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2010年第一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字〔2010〕28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0年第一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373938平方米,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科研设计),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该三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723号、闽政地〔2008〕526号、闽政地〔2007〕500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203号文批准收回作为漳州开发区储备用地。
  
  你区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