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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古农农场、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泰政〔2010〕9号)悉。经研究,同意对长泰县古农农场、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古农农场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6061公顷、园地5.2133公顷、林地5.8682公顷、未利用土地2.1012公顷,合计24.7888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枋洋镇尚吉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4.788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5.1312公顷、园地1.4003公顷、林地8.2573公顷。 二、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