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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三支一扶”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根据省“三支一扶”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掌握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情况、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结合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于4月21-23日对各区县“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我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共有165人,其中2007年延长服务期2人,2008年招募在岗34人,2009年招募在岗129人;研究生4人,本科生135人,专科生26人;张店区20人,临淄区23人,博山区11人,淄川区12人,周村区27人,桓台县38人,沂源县11人,高青县12人,高新区11人。
  
  二、检查情况
  
  通过采取座谈会、电话询问、随机抽查走访等形式,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在岗服务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通过调查发现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除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另谋就业单位等原因中途离岗的,其余都在招募岗位正常工作。大部分服务单位能够提供免费住宿,后勤保障比较完善,大部分区县工作生活补贴已发放到2010年3月份,并且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人事档案大部分已转至其服务所在区县人事部门免费代理。
  
  通过走访服务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各乡镇普遍反映“三支一扶”工作非常切合基层实际,前来服务的大学生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适应能力强,不仅为基层送来了人才,也为基层注入了活力。通过调查,不乏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锻炼成长。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检查发现,“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学生思想上还没有完全扎根,相当一部分学生出于就业的考虑,在工作中有浮躁作风和投机心理;二是社会经验欠缺,尤其是农村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不足,开展具体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个别区县补贴、保险没有完全到位,人事档案没有集中代理,影响学生服务稳定性;四是服务大学生流动性大,没有有效调控措施,2009年招募的162名大学生,目前只有129人在岗,有33人因招考、另谋就业单位等原因提前离岗,个别学生甚至连招呼不打就离岗,给服务单位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支教的大学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思想教育,改变就业观念。
  
  根据省里要求,各区县在积极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准备工作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培训,帮助其提高综合能力,鼓励和引导服务期满大学生改变就业观念,客观评价自身的能力水平,并依照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踊跃地选择企业就业。
  
  2、尽快完善补贴、保险,确保大学生安心服务。
  
  补贴、保险未完全到位的区县,必须在5月7日前彻底解决,到期未能解决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3、完善人事代理,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
  
  各区县一周之内将在岗服务大学生档案梳理一遍,全部集中免费代理,该入档案的材料及时入档,特别是即将服务期满的人员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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