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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手足口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聚集性病例和重症病例的发生,我局组织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手足口病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2010年北京市手足口病监测方案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加强本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颁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以及市卫生局印发的《2008年北京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等方案,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目的
  
  (一)为疫情定性和应急处理提供病原学证据,了解北京市手足口病病原分布情况。
  
  (二)指导医疗机构准确开展手足口病的临床诊断和疫情报告,减少误报和漏报。
  
  (三)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相关定义规范
  
  (一)聚集性病例。
  
  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二)暴发疫情
  
  暴发疫情:在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的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以上手足口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重症病例。
  
  三、疫情报告
  
  (一)个案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患儿管理时限为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如为重症病例,请在“重症患者”处选择“是”;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请在“实验室结果”处选择相应的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
  
  (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属地区县疾控中心报告,医疗机构同时通过“北京传染病症状监测信息系统”报告;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各区县疾控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审网,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处理。
  
  四、病原学监测
  
  (一)采样及送检
  
  各种标本采集和检测方法参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
  
  所采标本除血清外,均由区县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完毕后24小时内,疾控中心应对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信息进行订正,将病例类型订正为“实验室诊断”,在“实验室结果”处补填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则在备注中注明“病原学检测阴性”。
  
  (二)监测病例
  
  各区县疾控中心各设1-2个监测点,每月每个疾控中心采集首次就诊的普通临床诊断病例标本5人份(可每人采集一种或多种标本),如不足5例,则全部采集。西城疾控中心还需每周采集5份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送市CDC开展检测及病毒分离工作。
  
  所有监测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均由监测点医院完成。
  
  (三)住院、重症及死亡病例
  
  所有住院、重症及死亡病例均必须采集标本,可以是1种或多种标本;重症病例需采双份血清标本;建议采集儿童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标本。
  
  住院、重症及死亡病例的标本由报告和收治患者的医院负责采集,交属地疾控中心检测。儿童密切接触者的标本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
  
  (四)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每起疫情应采集3到5人的标本(可每名患儿采集1种或多种标本),如疫情涉及病例数不到3人,则全部采集标本,暴发疫情还需采集首发或指示病例的双份血清标本,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均可采集儿童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标本。
  
  开展疫情调查时尚在医院就诊的病例,由医院负责标本采集,其他病例及密接由疾控中心负责。
  
  (五)病毒分离
  
  北京市疾控中心每月开展上送病例标本的实验室检测及病毒分离工作,怀柔、宣武、西城区对本辖区所有检测阳性的标本(含监测病例、聚集性病例、暴发疫情、住院、重症及死亡病例等)开展病毒分离工作,每月至少上送2株毒株到市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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