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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于5月7日到13日集中开展以“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为主题的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44号)的要求。省厅决定开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口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要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扩招计划的顺利实施,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0年5月7日到13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为主题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党和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果、技工院校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以及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扶持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青年读技校、学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二、宣传内容 (一)中央领导对加强技工教育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包括: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省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重要讲话精神、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发展重要讲话精神。 (二)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家和我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表彰、流动、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三)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就与政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技工院校改革与发展意见;近年来,我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各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各技工院校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情况;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各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情况;国家和我省围绕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制定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学费、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等。 (四)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主要包括: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课程设置、教学设施设备、校企合作、教材开发、毕业生就业以及一体化教学改革、学校通用职业素质训练等。 (五)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我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尤其是享受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对企业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的贡献等。 三、活动方式 各地要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要针对不同人群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举办启动仪式。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举行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宣传启动仪式,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参加,为宣传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开展媒体宣传。加强与各新闻媒体联系,通过专栏、专版、专题等形式进行媒体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期间,省厅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各地也要精心组织安排,制订报道计划,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开设热线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向社会宣传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就业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