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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科政[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5-15
【法规编号】 4765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科技局、宣传部、科协,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部门: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文件精神,按照2010年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综合了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工作方案和重点活动安排,制定了《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活动周工作的要求,抓紧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省科技活动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工作实施方案
  
  一、科技活动周主题
  
  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举办时间
  
  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21日(星期五)
  
  三、指导思想
  
  2010年科技活动周是在“十一五”最后一年,“十二五”即将起步的重要时期举办的第10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是营造我省“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科技支撑经济发展与惠及民生作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的科技活动周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 “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谋求经济长远发展主动权、形成长期竞争优势,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深入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就,宣传科技方针政策,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
  
  通过科技活动周工作,加强科技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省掀起科学技术普及的新高潮,让人民群众通过自身感受和亲身体验,深入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营造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重点内容
  
  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工作,紧紧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主题,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明确的活动重点内容,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统筹资源,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的主线,充分体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内容,重点做好科技服务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科技惠及民生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系列活动。
  
  2010年5月15日至21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全省由省、市、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安排21项专题及100 场重点科普活动。各项专题及重点科普活动由省、市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牵头负责分别组织实施;各市、县除参加全省统一的专题宣传活动外,可结合当地实际在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具有不同区域特色的科技活动,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地方力量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我省各级各类科普资源,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活动。
  
  2010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重点专题科技活动:
  
  (一)“科技活动周10周年”网络科普知识竞赛专题活动,由省科技厅、石家庄市科技局主办,省科普网络中心承办,各市、县科技局参加。
  
  (二)“2010年科技活动周启动及现场大型宣传活动”专题科普活动,由邯郸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平山县、定州市、涿州市、冀州市、怀来县、三河县等市(县)科技局分别组织。
  
  (三)“低碳生活你我行”专题科普活动,由省科协牵头组织,省科技馆,各市科协参加。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研讨会”专题活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及市、县政府发展改革工作部门人员参加。
  
  (五)“河北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专题科技活动,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各市、县农业局参加。
  
  (六)“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专题科普宣传活动。由省国土厅牵头组织,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参加。
  
  (七)“低碳环保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娃娃抓起”专题科普宣传活动,由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各市、县环保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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