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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公开,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公示管理办法》,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规划用地、招标投标、质量监管、资金管理全过程的透明度。 (十八)全面推进规划公开和阳光拆迁,严格落实《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规划和征地拆迁安置的公开程序和内容,保障城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 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十九)强化新闻发布统筹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选题质量和组织水平,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重点工作进展。切实加强网络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和公众呼声。 (二十)改进《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免费赠阅制度,加快公报网上发布和合订本编印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 (二十一)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制,加大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的统筹指导以及公开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规范技术标准,促进资源共享,切实将“中国·成都”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载体。加大网上直播实施力度,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听证会等逐步纳入直播范围。 (二十二)发挥公共媒体公开作用,通过有线电视、热线电话、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做好“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提高市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上线率以及各类咨询、建议、投诉的按时办结率。 (二十三)开展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和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条件等要素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务中心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十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达标建设,完成全市各级各类查询点达标建设,全面规范查询点的建设和服务标准,为城乡群众提供规范、均质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六、全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十五)完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办法,细化考评标准,严格组织考核,坚持定期通报和限时整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二十六)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聘请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开展网上调查评议,拓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的渠道。 (二十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工作协调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大重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督查和专项检查。 (二十八)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政务公开联系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二十九)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业务培训,加快提高各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十)严格落实《成都市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政务公开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或者不作为、慢作为的,实行严格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