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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等三个行业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安全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根本要求,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化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一)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生产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二)做好全市已经达标58家标准化企业年底前考核验收工作(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3家、二级标准化企业27家、三级标准化企业28家)。 (三)为确保今年我市50%中小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确定本辖区内今年达标企业的名单,重点帮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争取年内达标。 (四)强化达标企业的良好运行作为深化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工作。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我市拟定于5月上旬委托省危化办组织全市标标准化考核企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的经营企业的标准化宣贯班,使企业能够了解掌握《通用规范》细则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达标验收。 四、领导重视,全面推进。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对辖区内已经达标的企业进行一次贯彻《指导意见》和《工作意见》及全面落实《通用规范》为内容的检查,全面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对辖区内未达标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其开展达标准备工作,要确保今年我市50%中小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各县(市)区工作方案和年内达标企业名单于2010年4月25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赵凤荣,E-mail: ajzfr@jn.gov.cn。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