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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教体[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成立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闽教体[2010]5号),福建省第十四届大运会于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在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保证大运会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刘剑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毛武夷(福建省体育局副局长)
  
  执行主任:王维川(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陈圣平(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
  
  吴小南(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福建医科大学副校长)
  
  副主任:张海明(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处长)
  
  周耀龙(福建省体育局竞技处处长)
  
  练晓荣(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朱敏(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王国才(福建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邹毅(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沈振湘(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江仁虎(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调研员、福建省大学生体协常务副主席)
  
  吕丽花(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秘书长:张海明
  
  周耀龙
  
  副秘书长:江仁虎
  
  李莲(福建省体育局竞技处副处长)
  
  高松龄(福建省大学生体协秘书长)
  
  陈丽红(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主任科员)
  
  委员:各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下设工作机构,其设置及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张海明
  
  副主任:高松龄、戴静婉(体职院)
  
  成员:郑松月、杨杰(体职院)
  
  竞赛部部长:江仁虎
  
  副部长:朱志明(体职院)
  
  张涵劲(福建省大体协竞赛部长,福建师大体科院副院长)
  
  体职院1人
  
  成员:高永三、廖元金(体职院)、廖冠群(田径)、梅雪雄(游泳)、邱红武(篮球)、蔡向阳(足球)、高楚兰(武术)、徐瑞芳(跳绳)、黄章权(脚斗士)、体职院1-2人
  
  宣传部部长:林海(体职院)
  
  副部长:梁俏鹰(体职院)
  
  成员:黄美峰、黄细兰(体职院)
  
  场馆部部长:曾念雄(体职院)
  
  副部长:魏羽平、彭金保(体职院)
  
  成员:李平根、徐建生(体职院)
  
  体育道德评选组组长:张海明
  
  副组长:江仁虎
  
  成员: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项目裁判长
  
  资格审查小组组长:邹毅
  
  副组长:刘会勇(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陈丽红
  
  成员:张敏(教育厅学生处)
  
  张名锋(省体育局竞技处)
  
  原遵辉(省田自中心)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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