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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爱卫会、卫生局(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企业医院: 现将《淄博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淄博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4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履约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我市控烟履约能力,促进全市控烟履约工作。 主要目标: 1、在全市全面推广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100%的卫生行政部门和55%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 2、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与无烟日主题活动相结合,开展大众媒体宣传活动。 3、开展控烟能力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戒烟简短干预和戒烟问诊技能,建立医务人员和戒烟门诊联系网络。 4、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推广有效的戒烟干预策略,提高戒烟服务利用率。 二、创建范围与信息收集 1、本次创建活动范围是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具体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县(区)级; (2)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3)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乡镇卫生院; (6)其他。 2、活动基础信息收集 市及各区县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基础信息,填写“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表”(附件1)。 掌握市及各区县无烟单位创建计划,统计无烟单位计划达标数,完成“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附件2)。 2010年4月15日之前,以区县为单位将县级以上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电子版上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三、工作要求 1、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控烟规划,配备控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 2、制定本单位无烟制度。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发动、全员参与、重在实效原则,形成无烟单位创建的有效机制。 3、开展现状评估。了解本单位创建无烟机构的准备状态、现有资源以及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现状评估可参照《创建全面无烟医院指南》执行。 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等4部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5、统一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开展机构场所内无烟环境布置,统一张贴禁烟标识。要求场所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大厅、候诊室、病房、卫生间、手术室等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吸烟室及烟具。 6、设置吸烟区。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7、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材料,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本单位无烟制度,提高知晓率,促进无烟制度执行。 8、建立无烟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公布检查结果,不断强化控烟措施。 9、开展大众媒体宣传。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与无烟日主题活动相结合,印刷和发放控烟宣传材料,进行多渠道控烟宣传。 四、督导检查 各区县对本辖区创建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做好迎接市、省及国家级督导准备工作。 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等将组织专家对活动情况督导检查,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附件3)评价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创建进展情况。 附件1.2010年淄博市各区县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一览表 附件2.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表 附件3.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 附件4.山东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 附件1 2010年淄博市各区县应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数量一览表 区县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机构数 卫生机构类别 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数 医院 疾控中心 妇幼保健 其他 总计 9 1268 103 10 9 1146 698 张店区 (高新区) 2 464 47 3 2 412 256 淄川区 1 192 13 1 1 177 107 博山区 1 114 19 1 1 93 64 周村区 1 132 4 1 1 126 74 临淄区 1 119 5 1 1 112 66 桓台县 1 79 10 1 1 67 44 高青县 1 46 3 1 1 41 26 沂源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