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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办字[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0〕8号)要求,缓解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自2010年4月12日开始,北京市卫生局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调整为18:00。北京市卫生局值班室值守时间调整为工作日当日18:00至次日9:00,公休日、节假日24小时值守。值班室电话:83970677、83970908;值班室传真:83970679。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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