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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加强工法工作。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广。制定管理办法,鼓励、指导施工企业编制和申报省级、国家级工程建设工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资质升级。 (十二)组织好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工作。组织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及我厅科技项目、示范工程、科技进步奖等各类科技项目,坚持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建筑节能月报制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进度季报制度,完成全省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为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抓好示范项目。在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城市、示范县建设的同时,抓好73项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以及建筑科技示范项目建设,确保达到示范要求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督导工作。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光电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四)坚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建筑节能、科技工作新的管理模式,促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协调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