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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人社发[2010]14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今年是实施《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最后一年。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四门公需课程《合作与共赢》、《维权与侵权》、《科技与创新》和《创新案例》的培训情况;
  
  (二)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
  
  (三)开展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培训的情况;
  
  (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的情况;
  
  (五)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653工程”)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检查评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人事培训教育中心负责检查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本地区《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工作,提交本地区实施情况检查总结报告。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组织开展“653工程”的检查评估工作,提交本行业领域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报告。
  
  (二) 检查形式
  
  检查评估工作以自查为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好检查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三)时间安排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接此通知后要抓紧部署,及时开展检查评估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本行业《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包括组织方式、制度建设、职责分工、服务体系、经费保障,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附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省厅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对《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提交的总结报告不但要有面上情况,更要注重原因分析、突出解决方案,切实把此次检查当成落实《规划》、解决目前存在的难点问题的一次契机,推动《规划》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调研。要围绕检查评估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
  
  (四)加强配合。检查评估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各地区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联系人: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谢吟
  
  联系电话:0571-88394280 传真:0571-88394273
  
  附件:“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培训人数(次)
  
  
  
  4门公需科目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培训
  
   
  
  
  
  其他培训
  
   
  
  
  
  “653”工程
  
  农业
  
   
  
  
  
  林业
  
   
  
  
  
  水利
  
   
  
  
  
  现代制造
  
   
  
  
  
  信息技术
  
   
  
  
  
  现代管理
  
   
  
  
  
  网络信息安全
  
   
  
  
  
  总计
  
  备注: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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