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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请组织企业参加“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商务部下属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以下简称“海贸会”)将于2010年11月在台北举办“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见附件1)。为增进海峡两岸医疗行业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推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请你单位协助做好展览会的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将于2010年11月11日-14日在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馆一馆举行,这是自2006年以来海贸会在台北举办的第五届海峡两岸医疗展。展会期间,该会将组织大陆参展企业参加各项专题研讨会及与台湾企业的对口洽谈会,为两岸企业间的经贸与技术交流创造更多的机会。出境费用请各参展单位自理。
  
  二、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组织有关企业参展,请报名企业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2010年6月30日前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传真至省商务厅。
  
  三、联系方式
  
  1、组委会办公室:梁芳、方健
  
  电话:010-8522654985226019
  
  传真:010-85226018
  
  2、省商务厅
  
  台港澳处:李东亮
  
  电话:0311-87909322传真:0311-87909320
  
  对外贸易处:赵志勇
  
  电话:0311-87909723传真:0311-87909837
  
  机电产品进出口处:于静杰
  
  电话:0311-87909525传真:0311-87909395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览会情况简介
  
  展会名称: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览会
  
  主办单位: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展会日期:2010年11月11-14日,共计4天
  
  展会地点: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览一馆
  
  展出项目:治疗诊断及检验仪器、医院设备、复健用品、保健产品、老年医保设备产品、与医疗有关的电脑及软件产品、生物科技产品、医学图书及教育设备等。中草药、药品、导管类耗材以及台湾尚未开放自大陆地区输入的医疗产品不在此次邀展之列,但可以图片形式展示。
  
  附件2:
  
  “2010年海峡两岸医疗展览会”参展报名回执
  
  
  
  
  
  参展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联系人
  
  
  
  所在部门及职务
  
  
  
  
  
  电话
  
  
  
  传真
  
  
  
  
  
  邮 编
  
  
  
  E-mail
  
  
  
  
  
  Web Site
  
  
  
  上年度营业额
  
   美元
  
  
  
  参展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及职务
  
  户口所在地
  
  
  
  
  
  
  
  
  
  
  
  
  
  
  
  
  
  
  
  
  
  
  
  
  
  
  
  
  
  
  
  
  
  
  
  
  
  
  
  
  
  
  
  
  
  
  
  
  
  
  
  
  
  
  
  
  
  
  
  
  
  
  
  申请展位数(3*3) 个
  
  参展人数: 人(参展10天)
  
   人(考察10天)
  
   人(半程7天)
  
  
  
  参展主要产品(中英文)
  
  
  
  
  
  
  
  
  
  参展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注: 1、此报名回执,一经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2、此表将用于展览会宣传,请认真填写表中各项目。填写之后,传真并邮寄返回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3、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4、联系人
  
  梁芳 电话:010-85226549 传真:85226018
  
  方健 电话:010-85226019 传真:852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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