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杭卫办[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5-10
【实施时间】 2010-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杭州市卫生系统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弘扬卫生文化,展示我市医卫工作者素养和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卫生系统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热爱生活,敬畏生命
  
  二、参加对象
  
  杭州市卫生系统在职和离退休职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歌颂祖国,赞美生活,展现卫生事业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反映卫生系统职工的精神面貌和职业风采。参评作品要求格调高雅、构思新颖,富有生活气息,反映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作品形式:分为四类,分别是绘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摄影。
  
  3、作品规格:绘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整张宣纸(竖幅);摄影作品为7寸照片并提供光盘(文件格式:jpg,5M以上)或U盘。每位作者同类作品限1幅(摄影作品组照算1幅)。
  
  四、奖项设置
  
  设立绘画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毛笔书法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硬笔书法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摄影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
  
  五、实施步骤
  
  1、征集阶段(5月10日-6月20日):本次比赛由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各直属单位选送作品参赛。原则上各单位选送绘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摄影作品每类不少于3幅。
  
  2、评奖阶段(6月20日-6月30日):邀请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六、组织保障
  
  本次比赛由局团工委和机关党委、工会共同承办。设立大赛组委,成员由局团工委、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及各区、县(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工会、团组织负责人组成。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和收集上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各类艺术培训、讲座,进一步活跃我市卫生系统文化生活,宣传卫生战线的新事物、新形象、新风尚,提升医务工作者职业素养,创建和谐行业。
  
  七、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一般不作装裱,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者单位(身份)。摄影作品电子版名称为单位+姓名+题目。参展后原件退还作者本人。获奖作品刊登在《杭州卫生》上进行宣传。
  
  2、作品截稿日期为2010年6月20日,报送地点为杭州市孝女路2号市卫生局808室,摄影作品电子版发至songxing81@126.com。
  
  联系人:郭君萍,电话:87061036。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