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0]96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直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行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对于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二、各医疗单位要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规范》,熟悉《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对照《规范》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规范》的执行要与《病历书写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的贯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三、《处方管理办法》颁布及我局去年发布的《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点工作的通知》以来,不少医院已经开展了处方点评,但工作开展不平衡,点评的形式和内容不统一,点评的深度和干预力度参差不齐。各级医疗机构要依照《规范》,及时修订和补充处方点评制度,使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点评工作更加规范,临床用药更加合理。
  
  
二○一○年五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