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村[2010]233号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石家庄、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建设局,承德、张家口、沧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尽快完成我省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阶段性任务,及时全面启动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依据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4月末数据,现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0年4月30日,全省已确定并录入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共27719户,开工(施工中)5129户,竣工22288户,竣工率为80.8%(各试点市按照竣工率排名见附表);建筑节能示范,承德市竣工396户,张家口市竣工389户,竣工率分别为88.0%和70.7%。其中,部分试点县已开始2010年改造农户审核并录入系统。
  
  总的来看,进入四月份,随着气温逐步回升,试点市、县加大了对乡镇、村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导,改造户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投工投劳,复工、竣工数量均大幅上升。目前,已有保定、邢台、邯郸三个市完成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5个市的竣工率超过80%。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试点县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督导不力、改造进展不快。怀安县仍有数百套改造户尚未开工;蔚县、怀安、崇礼、围场县改造进度明显滞后。二是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录入相关数据、照片仍不完善,相关数据缺失严重。
  
  二、下步要求
  
  (一)各试点市、县要加强对有关乡镇、村庄和改造户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帮助,抓紧施工和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尚未拨付到户的要抓紧落实。在改造农户数据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方面,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配备认真负责、技术过硬的系统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新竣工户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为2010年度改造户确定和数据录入做好准备。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后期工作的监管。各市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部门对所辖县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检查结束后,请各市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厅村镇建设处。省厅择时安排全省抽查。
  
  (三)各市要认真总结交流去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抓紧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谋划和部署。目前各市按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均已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县,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细化并尽快分解到乡镇、村组,尽快开展相关基础工作,符合开工条件的改造农户应尽早动工建设。
  
  (四)填写《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包括各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各市、县要详实统计,认真填写,及时上报。
  
  附: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附:
  
  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排序
  
   地区(市)
  
  危房改造数
  
  已核准录入数
  
  未开工数
  
  开工数
  
  竣工数
  
  竣工率(%)
  
  
  
  1
  
  邢台市
  
  4800
  
  4800
  
  0
  
  1
  
  4800
  
  100
  
  
  
  2
  
  邯郸市
  
  2400
  
  2418
  
  1
  
  65
  
  2403
  
  100
  
  
  
  3
  
  保定市
  
  2200
  
  2200
  
  0
  
  0
  
  2200
  
  100
  
  
  
  4
  
  石家庄市
  
  1500
  
  1500
  
  0
  
  75
  
  1425
  
  95.0
  
  
  
  5
  
  沧州市
  
  3000
  
  3009
  
  0
  
   187
  
  2822
  
  94.1
  
  
  
  6
  
  秦皇岛市
  
  1500
  
  1511
  
  0
  
  106
  
  1405
  
  93.7
  
  
  
  7
  
  衡水市
  
  1200
  
  1200
  
  0
  
  146
  
  1054
  
  87.8
  
  
  
  8
  
  承德市
  
  3000
  
  3000
  
  1
  
  488
  
  2512
  
  83.7
  
  
  
  9
  
  张家口市
  
  8000
  
  8028
  
  300
  
  4061
  
  3667
  
  45.8
  
  
  
  合计
  
  9
  
  27600
  
  27666
  
  302
  
  5129
  
  22288
  
  80.8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