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中介[2010]19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8
【实施时间】 2010-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易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王富朝、刘萍:
  
  你们提交的天津易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天津易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王富朝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刘萍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716-717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丹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亓军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