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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3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教育系统工作计划的通报

[接上页]

  (四)适应市场需求,丰富培训项目。以市场为导向开设培训项目,既可满足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又可增加培训者就业率。西藏自治区各地市依托职业学校,结合地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需要,开设了建筑施工、家政服务、汽车驾驶、传统绘画、商业服务、卡垫编制、太阳能利用、广播电视设备运行维护、农业机械维护等方面的农民工就业培训,为各地市培训了大量急需劳动者。江苏省各培训机构面向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强化主干专业,精心打造了电工、电子、焊工、纺织、服务、车工、模具、数控、建筑等30多个培训项目,不仅实现了培训后的农民有效转移,还为部分企业解决了用工之急。江西省教育厅根据本省用人市场的需求,提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要放在缝纫、电子、餐饮、家政、服务、制造业和建筑等专业(工种)上。
  
  (五)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各地为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本地实际和专业特点,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浙江省教育厅以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动员广大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参与省政府“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认真组织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参加6个月至1年的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保证了培训质量,提高了转移率和就业的稳定性,2009年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4万余人。河北省一些县区与大中型企业签定联合办班协议,抓住春季和冬闲这一有利时期,积极开展“订单培养短期培训班”在县职教中心设立长期培训点,在乡镇成人学校设立分点,组织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为确保农民工输得出、留得住,还建立了“就业回访制度”,定期去企业了解被输送学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江苏省全面实施对本地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对职业技能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又把创业教育列为重要内容,使每一位受训者都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让一部分打工能人从外出打工的第一天起就具有回乡兴办实业的思想准备,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辽宁省许多培训学校为提高培训质量采取了两项创新,一是按年龄分层编班组织培训,方便了学员沟通和交流,形成了一个相对融洽的学习集体,提高了培训效率;二是加强阶段性技能水平考核。采取每周集中测试一次技能水平的方式,每次测试的结果记入学习档案,并按新的技能等级水平重新编组参与实习,使实训管理更具实效,同时又有效地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六)整合各种资源,共同开展培训。教育系统同志们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善于整合各种资源,才能更好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云南省扶贫办在7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雨露计划”,建立了90个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中等职业学校承担了其中95%以上任务,2009年利用扶贫资金培训了贫困地区转移劳动力6.5万人。辽宁省各县级职教中心针对培训缺乏专业教师情况,普遍聘用了企业退休的焊工、钳工、汽修、电工电子等工种高级工程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这些教师高超的技艺,不但稳定了现有的学员,同时还招来已在外地就业因自感技术水平不高而慕名来学的学员。陕西省积极挖掘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建立社区农民工培训基地。2009年,陕西社区教育培训基地共开展农民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9.5万人次。
  
  (七)拓宽资金来源,加大投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积极地方财政支持、争取承担其他部门培训任务和利用职教专项经费等办法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来源渠道。重庆市及区(县)教育部门2009年度安排经费5163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09年申请到区财政培训经费500万元,用于培训农村劳动3万人次。黑龙江省不仅利用省职教专项经费加强县级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建设,而且从省职教专项经费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门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提高师资水平培训。
  
  四、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教育部继续把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列为今年工作要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大力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要求各地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努力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3000万人次,其中技能性培训不少于1200万人次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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