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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督函[2010]379号
【颁布时间】 2010-05-08
【实施时间】 2010-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物督函〔201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管理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我局制发了统一制式的文物行政执法证。2009年12月,我局向全国下发了《关于换发文物行政执法证的通知》(文物督函〔2009〕1545号),要求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和审核工作,并上报我局复核和备案。截止2010年3月,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完成了此项工作。
  
  我局已对上报信息和数据进行了复核,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共收到7861份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经复核,符合核发文物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有7273人,不具备核发文物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有588人。
  
  二、此次复核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要依据和原则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合法性和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合法性。
  
  三、此次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得到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西藏、宁夏等地按时完成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同时,截止2010年4月30日,河南、福建、陕西等地仍未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四、在上报的信息和数据中,部分地区未及时在“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管理系统(http://zfdc.sach.gov.cn/)”中登录,个别上报信息和数据不符合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并尽快完成补录工作。
  
  特此通报。
  
  附件: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统计总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统计总表
  
  2010.4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110000
  
  北京市
  
  191
  
  176
  
  15
  
  
  
  
  
  120000
  
  天津市
  
  74
  
  63
  
  11
  
  
  
  
  
  130000
  
  河北省
  
  138
  
  138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140000
  
  山西省
  
  51
  
  51
  
  0
  
  
  
  
  
  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
  
  297
  
  269
  
  28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210000
  
  辽宁省
  
  295
  
  288
  
  7
  
  
  
  
  
  220000
  
  吉林省
  
  215
  
  201
  
  14
  
  
  
  
  
  230000
  
  黑龙江省
  
  59
  
  56
  
  3
  
  
  
  
  
  310000
  
  上海市
  
  167
  
  167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320000
  
  江苏省
  
  711
  
  707
  
  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330000
  
  浙江省
  
  700
  
  697
  
  3
  
  
  
  
  
  340000
  
  安徽省
  
  279
  
  238
  
  41
  
  
  
  
  
  350000
  
  福建省
  
  0
  
  0
  
  0
  
  未上报
  
  
  
  360000
  
  江西省
  
  682
  
  607
  
  75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370000
  
  山东省
  
  871
  
  766
  
  105
  
  
  
  
  
  410000
  
  河南省
  
  0
  
  0
  
  0
  
  未上报
  
  
  
  420000
  
  湖北省
  
  45
  
  45
  
  0
  
  
  
  
  
  430000
  
  湖南省
  
  549
  
  539
  
  10
  
  
  
  
  
  440000
  
  广东省
  
  42
  
  42
  
  0
  
  
  
  
  
  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371
  
  244
  
  127
  
  
  
  
  
  460000
  
  海南省
  
  49
  
  47
  
  2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500000
  
  重庆市
  
  47
  
  47
  
  0
  
  
  
  
  
  510000
  
  四川省
  
  690
  
  667
  
  23
  
  
  
  
  
  520000
  
  贵州省
  
  86
  
  86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530000
  
  云南省
  
  265
  
  221
  
  4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540000
  
  西藏自治区
  
  64
  
  61
  
  3
  
  
  
  
  
  610000
  
  陕西省
  
  0
  
  0
  
  0
  
  未上报
  
  
  
  620000
  
  甘肃省
  
  522
  
  503
  
  19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630000
  
  青海省
  
  5
  
  5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4
  
  54
  
  0
  
  
  
  
  
  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7
  
  293
  
  5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合计
  
  7866
  
  7278
  
  588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详单可自行前往http://zfdc.sach.gov.cn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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