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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人事处。 负责监察、纪检、内部财务审计、宣传、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组副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 单列行政编制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单位,正处级。该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我市价格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核定行政编制3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