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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10]38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新密市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新密市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新密价字[2009]42号)收悉。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郑价费[2009]9号)。经你局成本核算(新密价成本监审[2009]第10号),现研究决定该园收费标准为托幼费(包括管理费和杂费)为每生每月280元,餐费为每生每天5元(两餐一点)。
  
  你局在接到本批复后,应即可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实行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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