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相关认证机构: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要求,为提高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我委制定了《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以下简称《人员要求》),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根据相关要求,在2010年5月1日前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人员、认证培训教师、认证咨询人员注册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请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通知》(国认可[2009]51号)并结合《人员要求》进行自查,专职认证人员的数量、注册级别或学历专业达不到要求的应尽快纠正,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仍不能纠正的应停止开展相应认证业务。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国家认监委对食品农产品相关的认证从业审批事项将按《人员要求》进行审核。
  
  四、符合《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机构,可以申请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培训、咨询业务。
  
  附件:《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
  
  联 系 人:陈恩成杨志刚
  
  联系电话:010-82262709 82262765
  
  附件: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
  
  
  
  
  
  类型
  
  认 证 领 域
  
  认 证 范 围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数 量
  
  专 业 要 求
  
  备注
  
  
  
  体
  
  系
  
  认
  
  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
  
  5高5审
  
  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对于已取得相应资质,但专业不符合本要求的级别审核员,在规定期限前,参加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承认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继续保持相应认证领域资质。
  
  2、法规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
  
  5高5审
  
  
  
  良好生产规范(GMP)
  
  食品生产企业
  
  10审
  
  
  
  服务认证
  
  绿色市场
  
  零售/批发
  
  4高6审
  
  国家承认的食品或流通及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1、酒类认证除应满足专职检查员数量要求外,每认证范围还应聘用不少于7位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的评酒师;
  
  2、对于已取得相应资质,但专业不符合本要求的级别检查员/审核员,在规定期限前,符合下列要求且通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专业考核的,可以继续保持相应认证领域/认证范围资质:
  
  A、绿色市场认证级别审核员:具有5次以上审核经历;
  
  B、饲料产品认证级别检查员:具有5次以上检查经历;
  
  C、酒类认证级别检查员:具有5次以上检查经历;
  
  D、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级别检查员:
  
  a、植物类检查员:具有5次以上植物类产品检查经历;
  
  b、畜禽类、水产类检查员:具有3次以上畜禽类、水产类产品检查经历;
  
  E、有机产品认证级别检查员:
  
  a、植物类检查员:具有5次以上植物类产品检查经历;
  
  b、畜禽类类、水产类、加工类检查员:具有3次以上畜禽类、水产类、加工类产品检查经;
  
  3、法规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产
  
  
  
  品
  
  
  
  认
  
  
  
  证
  
  饲料产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4
  
  高
  
  6
  
  检
  
  2高4检
  
  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食品质量--酒类认证
  
  酒类产品
  
  2高4检
  
  
  
  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良好农业规范(GAP)
  
  植物类
  
  2高4检
  
  国家承认的作物、植保、园艺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畜禽类
  
  1高4检
  
  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水产类
  
  1高4检
  
  国家承认的水产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有机产品
  
  植物类
  
  2高4检
  
  国家承认的农学、植保、园艺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畜禽类
  
  1高4检
  
  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水产类
  
  1高4检
  
  国家承认的水产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加工类
  
  1高4检
  
  国家承认的食品科学与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