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在核安全领域中的应用》(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4技术政策
  
  为积极、有序地推动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在国内核安全领域中更深层次应用,制定以下技术政策:
  
  (1)纵深防御概念对保证核安全的重要作用已被大量实践所证实,仍应继续得到贯彻。但在某些条件下,纵深防御的重点及其防御层次可能有所调整,通过应用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可以为这种调整的合理性提供技术基础;
  
  (2)概率安全分析方法在核安全活动中应用的深度和范围应与目前概率安全分析的质量、模型的详细程度以及数据所能支持的程度相适应;
  
  (3)概率安全分析通常采用现实的方法和假设。对于某些特定的应用,为简化分析或为不可预见的工况提供一定的安全裕度,可采用保守的方法和假设;
  
  (4)在使用概率安全分析技术时,应特别注意不确定性的评估和处理;
  
  (5)概率安全分析的质量对于概率安全分析技术的应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关各方应致力于不断提高概率安全分析的水平并逐步完善概率安全分析的质量,相应的模型和数据应可供公开审查。国家核安全局鼓励核工业界持续改进概率安全分析方法和数据搜集、评价,鼓励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同行评议,以此来共同推进概率安全分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6)在国内概率安全分析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尚不完善时,核工业界可以对国际上成熟的法规和标准提出拟采用的建议,在获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后,可在有关的工作中加以参照;
  
  (7)国内现有的以及翻版加改进的核动力厂主要是依据确定论安全要求设计的,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应用的重点在于识别核动力厂的薄弱环节、加强核安全决策的科学性、更有效地利用核安全监管资源和减轻营运单位不必要的负担;
  
  (8)对于某些新型的反应堆,例如采用了非能动安全系统的反应堆,现有的某些具体安全要求可能对其并不完全适用。在满足总的安全目标的前提下,支持在确定这些新型反应堆的具体安全要求时更多地应用概率安全分析技术,必要时可对现有的某些具体安全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