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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全面扩大兽医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继续扩大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组团参加OIE第78届国际会议,做好加入“OIE东南亚口蹄疫控制行动”有关工作,推动我有关技术机构申请OIE参考实验室和合作中心等工作。继续组织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银行(WB)有关禽流感援助项目。做好《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莱克多巴胺残留限量标准应对工作。继续完善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积极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成效,推动兽医优势技术、产品出口,扩大在国际动物卫生领域的话语权。 七、进一步推动兽医事业科学发展 (十五)强化兽医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投入。论证完善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积极做好2010年动物防疫体系投资计划申请、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全面总结全国动物防疫体系一期规划建设成效、经验和做法。协调推进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四个动物防疫重点项目超概算评审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部门预算财政项目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重点业务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兽医行业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调研,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六)做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科研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以及地方兽医部门,全面总结兽医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和做法,科学制定兽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兽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总结,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组织做好兽医行业其他相关重大问题政策研究。 (十七)加强兽医行业宣传和管理。根据2010年度农业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兽医行业宣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重点宣传兽医法律法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兽药质量抽检、兽药残留监控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进展及成效。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营造氛围,促进兽药GSP有力实施。及时宣传与OIE、FAO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开展交流合作情况及成效。编制《中国动物卫生状况白皮书》。深化兽医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兽医系统行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