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五年”。
  
  附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核安全级别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典型设备名称
  
  主要关键工艺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活动场所
  
  备注
  
  
  
  传感器
  
  差压变送器
  
  压力变送器
  
  1E级
  
  抗震类别:抗震I类
  
  使用环境:安全壳内、外
  
  电容式差压/压力变送器
  
  1 差容装置制作
  
  2 温度补偿
  
  3 专用电缆连接器
  
  根据设备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设备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
  
  主要分包和外购项目:
  
  测量膜片
  
  传感器基座材料
  
  O型密封圈
  
  绝缘子
  
  印刷线路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