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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财教便函〔2010〕12号)要求,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在广泛征集环保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和“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经认真研究,提出了《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和《指南》中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为环境管理提供直接的科技支撑。同时,避免与当前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地方科技计划重复。 2.项目建议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优势单位进行产学研用组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二、申报时间 项目建议书(格式可在http://kjs.mep.gov.cn/gyxhykyzx/下载)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gyxm@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科技发展处(邮编100035) 联系人:陈胜 禹军 电话:(010)6655620666556208 传真:(010)66556206 E-mail:hbgyxm@126.com 附件: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我部近期工作重点,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以及“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我部研究提出了《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确定以下研究领域和专题作为2010年度和2011年度环境保护公益行业科研专项的重点研究内容: 一、大气环境领域 针对臭氧、细粒子等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控制问题,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2010年重点开展区域光化学和细粒子污染监控和预报、能见度影响、生态系统和人群健康影响以及区域协调联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途径和管理机制研究。 针对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低,公众观感与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不一致等问题,2011年开展城市大气质量评价体系、局地尺度空气质量模式和预报以及城市空气污染减排策略和管理机制研究。 针对重金属、POPs等有毒空气污染物污染问题,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2010年重点开展典型行业有毒空气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研究。 针对空气污染物跨境输送问题,以增强环境外交应对能力为目标,2011年开展常规空气污染物、有毒空气污染物跨境输送过程监测和模拟、输送通量计算及其与周边国家酸沉降、臭氧污染相互影响,提出东亚空气污染控制谈判策略。 针对气候变化问题,以推动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发展低碳经济为目标,2010年开展CO2减排潜力与控制政策、非CO2类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源估算及控制技术,以及气候变化与空气污染协同控制策略研究。2011年开展低碳发展技术途径和政策研究。 二、水环境领域 该领域要注意避免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的重叠。 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加剧、污染状况不清,缺乏控制和修复技术及对策的问题,以初步构建地下水污染诊断、评价、控制的管理技术体系为目标,2010年重点开展区域地下水污染时空变化的监测技术与方法体系,评估监测技术体系的有效性;构建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基于风险的地下水安全保障的管理技术体系;研发适于污染场地地下水高浓度难降解复合污染物高效净化技术与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