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监督函[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纪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单位委员:
  
  2010年1月20日下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主持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章程》、《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工安排》和《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安排》。现将会议纪要及有关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会议纪要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2010年1月20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受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委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委员、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同志,副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陈宗懋院士,副主任委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庞国芳院士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工安排》、《委员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分工安排》(以下简称《分工安排》)。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委员会副秘书长、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同志关于《章程》和两个《分工安排》起草情况的汇报,对《章程》和两个《分工安排》的内容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完善委员会各项制度是确保委员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审查职责,实现有序和高效运转的基础,《章程》和两个《分工安排》要与现行法规、机制和管理规定相衔接;要坚持科学性原则,从国情出发,促进食品安全和企业诚信,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明确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章程》(以卫生部文件的形式公布)和《分工安排》(附后)。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
  
  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工安排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陈竺
  
  主任委员
  
  领导委员会全面工作
  
  
  
  陈啸宏
  
  常务副主任委员
  
  协助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陈君石
  
  副主任委员
  
  兼技术总师;分管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食品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草案审查的技术文件。
  
  
  
  陈晓华
  
  副主任委员
  
  分管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分委员会
  
  
  
  陈宗懋
  
  副主任委员
  
  分管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分委员会标准审查的技术工作
  
  
  
  庞国芳
  
  副主任委员
  
  分管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
  
  
  
  王宇
  
  副主任委员
  
  分管委员会秘书处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分工安排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联系各专业分委员会工作。
  
  
  
  
  
  严卫星
  
  秘书长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协助技术总师工作;协助联系污染物、微生物、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食品产品分委员会
  
  
  
  苏志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委员会日常工作
  
  
  
  南俊华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标准草案的查询、宣传、培训工作
  
  
  
  汪建荣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食品安全标准草案的立项、编号、通报工作
  
  
  
  徐肖君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分委员会
  
  
  
  郭辉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
  
  
  
  王竹天
  
  副秘书长
  
  协助联系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分委员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