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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执函[2010]7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4.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总局总体部署,按照地方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联合行动,形成合力。要强化省际间执法打假案件协查机制,对本地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在外省份的,各基层局要及时报省级局,省级局要及时向相关省份发出协查函。积极建立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个月为与工商部门联合行动月。要加强向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家电(汽摩)下乡”活动要密切与财政、商务、工商等部门协同行动。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农资执法打假、“家电(汽摩)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公布守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企业名单,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名单。尤其要抓好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周和“家电下乡”质量行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报告。对执法打假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强对重点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层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对“家电(汽摩)下乡”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活动。总局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五)严格信息报送,搞好总结。各地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分析总结各个阶段的执法打假工作情况。3月14日报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周情况(附件2)。3月31日报农资打假行动月情况(附件3)。4月30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州打假工作方案、 2010年新确定农资重点区域名单及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上半年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附件一并报送。区域整治全年工作情况作为全年工作总结附件报送。“家电(汽摩)下乡”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09]672号)要求,定期报送信息。对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农资打假专项联系人:唐晓东
  
  联系电话:(010)82262105
  
  传真:(010)82260206
  
  电子邮箱:Tangxd@aqsiq.gov.cn
  
  附件:1.“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实施方案(略)
  
  2.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周统计表(略)
  
  3.农资专项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4.2010本省农资重点区域名单(略)
  
  5.大案要案报告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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