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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检[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上海康博飞达服装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口商品获得免验资格和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西服获得免验资格,有效期自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批准上海康博飞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羽绒服、便服,张家港市金陵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棉及棉混纺色织布,杭州江宁丝绸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梭织室内服装、便服、衬衫,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棉及棉氨纶印染面料,汉帛(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梭织女式便服、衬衫,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100支纯棉色织面料,广东名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连衣裙、女便服套装和成都艾民儿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出口“AIMINER”、“SHEME”牌女鞋(靴)获得免验资格延续,有效期至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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