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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任务分工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由综合规划司牵头,政策法规司、财务司、公路局、水运局、道路运输司、安全监督司、科技司、搜救中心、质监总站为成员单位,其他司局视情参与。部科学研究院、规划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和其他研究机构作为咨询单位。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规划司。 组织和协调部内、部属单位共同开展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搜集行业经济运行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负责部内司局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交换等工作。组织与经济运行分析相关的专项调研,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组织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编写。向部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有关部门报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和重大改革推进进展情况,以及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财务司。 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交通专项资金(包括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港口建设费和预算外资金)的征收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提出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强化预算执行等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路局。 负责公路建设进展及建设市场监管情况,公路养护管理和抢修保通情况,国家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公路治超及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运行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水运局。 负责水路工程建设及建设市场监管情况,煤油矿箱等大宗重点货物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市场情况,节能减排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道路运输司。 负责城乡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城市客运)、货物运输、国家紧急道路客货运输、国际道路运输、重点城市重点客运站、道路货运价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安全监督司。 负责行业安全、应急信息统计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八)科技司。 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九)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计分析,对我国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发展和物资储备等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十)质监总站。 负责公路水运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十一)其他司局及咨询单位。 其他司局根据本单位职责开展相关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咨询单位要做好技术支持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分析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