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概算。项目资助分为三类,A类为3000万元以上,B类为1500-3000万元,C类为1000-15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人均全时资助强度一般应在20万元/年以上。 7.按规定格式编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不能附加任何个人或学术组织对所申报项目的评价意见。 8.被推荐的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项目申请书),由项目申报单位汇总后随项目申请书一同书面报送科技部。 9.申报项目若要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应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10.项目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予以严肃处理。 四、申报与受理程序 1.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提交项目申请书,并以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作为评审的依据。 2.网上申报程序将于2010年2月26日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3.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 4.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不符合申报要求; (3)不符合申报资质要求; (4)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5)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5.项目申请书(包括不受理的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由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统一处置。 |